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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四处兜售“壮阳药” 被诉销售假药罪

发布时间:2012-11-21  来源:中国法院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查获的假药

  中国法院网讯 (韦祖珍) 2012年12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一起销售假药案,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起诉被告人张伟。

  被告人张伟从2009年9月开始,在没有办理药品经营证照、无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向金城江区、宜州市等地的药店及成人用品店销售药品,其中包括140盒“金伟哥”,50盒“真汉子”, 48盒“龙头老大”,50盒“九寸金枪”,30盒“壮三天”,24盒“虫草肾宝”等药品。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在张伟所销售的上述药品中均检验出“西地那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上述产品均为假药。检察院查封了被告人张伟的六箱药品,并作为证物移送法院,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法治新闻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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