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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量刑 公正透明

发布时间:2011-03-02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字体大小[ ]

  人们常说法律是准绳。量刑的尺度必须严格准确。如果在审判中出现相同的案件却有不同的判决结果,或是量刑过程中缺乏公开和透明,都会影响到司法的公信力。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在改革的一些试点单位,新的做法已经开始。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焦点访谈):人们常说法律是准绳。量刑的尺度必须严格准确。如果在审判中出现相同的案件却有不同的判决结果,或是量刑过程中缺乏公开和透明,都会影响到司法的公信力。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在改革的一些试点单位,新的做法已经开始。

  目标:清楚、明白、公平、公正

    2011年2月23日,在广州市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记者见到了律师田思浩,他代理的一起盗窃案件明天将在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田思浩告诉我们,白云区人民法院是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试点单位,在这里打官司,有许多新的做法和程序。

    田思浩将为其辩护的被告人名叫陈海峰,他两次入户盗窃,盗得财物价值3100多元。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陈海峰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田思浩先在纸上列出陈海峰可从轻处罚的情节,然后用计算器一一计算各个情节可减少的百分比。田思浩计算后认为:“应该是一年以下”。

    就在律师田思浩紧张准备的同时,在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检察官也在计算被告陈海峰的量刑结果: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到两年以下。

    控辩双方计算的依据都来自于去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试行的一份指导性文件——《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过去人们印象中“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那样笼统的量刑标准不同,这份“指导意见”非常细致,从轻、从重的标准和比例都一目了然。但是,由于对情节的认定不同,他们的计算结果并不相同。究竟哪一方的意见会被最终采纳,关键要看第二天的庭审。

    公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被告人陈海峰是累犯,应从重处罚……

    律师:被告人陈海峰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当从轻处罚……

    被告陈海峰与所有旁听者一起,亲眼目睹了这场关于量刑的唇枪舌战。最后法官宣判:被告人陈海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因为对整个量刑的来龙去脉都听得一清二楚,被告陈海峰当庭服判,表示不再上诉。对旁听的人们来说,“清楚、明白、公平、公正”也是他们最深切的感受。而这正是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目标所在。

  公正到底是什么?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背景是案件上诉率高,上诉人反映 “量刑不公”和“同罪不同判”的问题。

    同样一个罪名,为什么有人被判三年,有人被判判五年,被告自己往往并不清楚。对量刑环节的不清楚不明白,直接导致了当事人对判决的怀疑。法官们注意到,绝大部分上诉案件的判决从法律上看其实并没有问题,但当事人却依旧认为不公。他们上诉、甚至上访。

    要化解人们对“量刑不公”的看法,首先要解决一个概念,那就是在老百姓心里,公正到底是什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认为,公正是一种主观体验。但是它又不是无源之水,当人们不满意或者说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种种不理解的时候,从某种意义上说,反映了量刑实践本身可能存在问题。

    如果公正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产品的话,要想让公众对它产生信任,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人们都能够清楚、具体地看到法官生产出“公正”这件产品的整个过程和标准。量刑规范化改革就是向全社会公开法官量刑标准和过程的一项改革。

    2010年10月1日,旨在规范法官刑罚裁量权的两个指导性文件的试行文本《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被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戴长林解释说:“过去犯重伤罪就三到十年有期徒刑,跨度太大,现在伤一个人三到四年,如果有投案自首情节,可以减10%到40%,有赔偿损失情节还可以减20%,规定都非常清楚。”

    量刑标准的规范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进步。那么,这些从轻和从重的比例是怎么被制定出来的呢? 白建军教授分析研究了全国70家法院的7万份样本。他的研究与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课题组的标准制定工作同步进行,当结果出来的时候,他们欣喜地发现,白建军以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得出的量刑基准与课题组专家从实例分析得出的量刑基准几乎吻合。

  程序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有了科学、准确的标准,是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第一步。同时,人们还关心这些标准是如何被使用的?因此,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措施就是程序的公开。

    2010年4月22日,白云区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张氏兄弟绑架救母案”。张方述、张方均兄弟在广州打工,去年4月,他们的母亲病重。兄弟俩始终凑不够医疗费,情急之下,哥哥绑架了一名女子,弟弟则在现场举起了一张“筹钱救母”的字板。

    情与理,罪与罚,在这起特殊的绑架案中纠缠不清。社会舆论众说纷纭,似乎人人都成了法官。特殊复杂的案件尤其需要过程的公开。庭审现场,要求从重和要求从轻的量刑建议被反复辩论,最终法庭判决哥哥张方述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弟弟张方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这场庭审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社会对法院审理过程的这个做法、程序,包括结果都非常认同,司法公信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是一个法官年人均结案400件以上的繁忙的基层法院,这样一家法院提供的数字也许最能说明改革效果:量刑规范化改革之后,该院调解或撤诉结案率增长31.6个百分点,调解兑现率100%;上诉率5.29%,比量刑规范化改革之前下降一半以上。

    白云区人民法院何国雄院长说:“最大的意义在于,一是实现了整个刑事诉讼当中有公开性;第二个就是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第三个就是使得被告人和诉讼参与的各方,得到了公平。”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中的一件大事。与过去的量刑模式比较,量刑的裁量权向着更加规范,量刑过程向着更加公开又迈进了一大步。量刑公正被社会、公众直观看到了,被参与诉讼各方直接感受到了,被案件当事人切身体会到了,从而大大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全球公众传摘编GAN  J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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