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讯(梁娟 高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可是这个曾有两次盗窃犯罪前科的“60后”依旧不回头,继续偷盗他人被褥、棉芯、床单等物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强某曾因盗窃已经二进宫,本应痛改前非,在这个知天命的年纪享受天伦之乐,但几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他改过自新,反而变本加厉,屡次犯案。被告人强某在走街串巷收废品时,发现有的人在家门口或院子里晾晒被褥等物,查看周围无人后盗走晾晒的被褥等物,有时发现被害人家中无人,便进入屋内盗走被褥等物。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强某家中搜查扣押280件被褥、棉芯、床单等物。经查,强某共盗窃20次,盗窃被子23床、棉芯4件、被面、被里5条、被套7条,共计39件,价值约为4200余元。已查明的39件赃物已全部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能认罪认罚并具结签字,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被告人强某有两次盗窃前科,且本案中部分作案属于入户盗窃,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使价值不高的被褥、棉芯、床单等物品,也是他人之物,每次盗窃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但多次盗窃亦构成盗窃罪。任何不劳而获、对法律置若罔闻的行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