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刘婧)18岁的陈某是高中学生,2015年上半年,陈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认识了赵某。赵某自称单身,上海某医学院毕业,现在是医生。很快,两人就聊得火热,时常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在聊天过程中,陈某告诉赵某自己月经不调,可能患有妇科病,赵某便称自己可以为陈某治病。后赵某在不懂治病的情况下假装医生多次为陈某“检查”隐私部位,并借机用手机拍摄了陈某隐私部位的照片偷偷留存在手机内。
2015年底,赵某多次提出要求陈某做他的女朋友,而陈某不同意,便更换联系方式,没想到这一举动却惹怒了赵某。赵某觉得自己在陈某身上花费了很多精力和财力,一定要从陈某身上讨回。遂从陈某的同学处获得陈某新的联系方式,要挟陈某退还10000元治疗费或者陪睡一晚发生性关系,否则便将陈某的隐私照通过网络群发的方式传播给其同学。在陈某对此置之不理的情况下,赵某将陈某的隐私照发到了QQ聊天群内,陈某遂向警方报案。
经调查,赵某系医药公司销售人员,已组建家庭,育有2个子女,却欺骗陈某,并敲诈勒索。喀什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后认为,赵某采取将隐私照发到网上等手段威胁陈某,强行索取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法官在此提醒青年女性,不要轻易听信他人,通过网络等途径泄露个人信息,要懂得保护自己的隐私和权利,防止被他人利用进行犯罪。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