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教育部认定8627所中小学校为全国足球特色学校

发布时间:2015-09-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名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46号)要求,在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进行了综合认定。经综合遴选,认定并命名北京市崇文小学等8627所中小学校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北京市延庆县等38个县(区)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以下简称试点县区)。现将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任务,持续改革发展。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要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总体要求、《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及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订完善学校足球工作计划方案,深化教学训练改革,广泛开展足球竞赛活动,强化条件和安全保障,保持鲜明特色,努力成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推广普及的示范。各试点县区要加强统筹,加大投入,完善机制体制,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试点县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加快推进校园足球的普及,为校园足球改革与发展创造和积累经验。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把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建设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管理、建设和支持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在教育教学、训练竞赛、师资配备、场地建设、经费投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加强考核管理,并建立发挥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带动本地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实施扶持项目,鼓励合作交流,统筹多方资源,支持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工作。

  三、加强质量监测,实施动态管理。我部将研制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工作管理办法、评估指标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质量监测制度。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要开通基于互联网的校园足球信息平台,公开校园足球进展情况,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要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定期实施专项检查。2016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的专项检查工作,对于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命名并予通报。

  我部对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的标识与牌匾格式作统一规定,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制作标识与牌匾,并结合相关活动为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组织授牌,进行宣传。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有关问题报告我部。联系电话:010-66097180。

中国公共新闻网摘编李常华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